移民加拿大后能否與國內人士結婚?移民加拿大婚姻規(guī)定有哪些?

說實話,當我拿到加拿大永居身份時,腦子里第一個冒出來的念頭就是——‘我能不能把我在國內的愛人一起接過來?’這個問題困擾了我很久...畢竟距離太遠了,感情怎么維系?后來才明白,原來加拿大對配偶團聚這么開放,只要你真心相愛、關系真實,根本不用等到入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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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加拿大允許永久居民擔保配偶申請團聚

對了,這里要說清楚一點:哪怕你現在只是楓葉卡持有人,沒入籍也沒關系!只要你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,年滿18周歲,就能為你合法結婚的配偶、同居伴侶甚至訂婚對象提交“配偶團聚移民”申請。也就是說,不管你是在國內剛領證,還是準備辦婚禮,只要有真實關系證據,飛際這邊就可以啟動流程幫你遞交申請。

二、結婚形式不影響申請資格,關鍵是關系真實性

有人問我:“我們在國內民政局登記了,但還沒辦酒席算不算?”當然算!加拿大承認在中國合法注冊的婚姻,不管有沒有儀式。另外還有一種叫“事實夫妻”,也就是同居超過一年的情侶,也能作為common-law partner申請。比如有的客戶因為各種原因暫時沒法回國領證……但只要能提供租房合同、聯名賬單、照片視頻這些證明你們確實在一起生活,一樣可以通過審核。移民官最看重的是關系的真實性,而不是一張紙。

三、如何準備配偶團聚的材料

這個部分真的很重要……我記得有個申請人只交了幾張合照就被要求補件,挺耽誤時間的。正確的做法是要系統(tǒng)性地整理“情感紐帶+生活痕跡”。比如說:1. 結婚證書(要有海牙認證);2. 雙方通信記錄,微信聊天別刪??;3. 一起旅行的照片和機票訂單;4. 如果一方去過對方城市探望,一定要保留出入境蓋章頁;5. 還有雙方家人的合影也可以加上去……這些東西拼在一起,才構成一個完整的愛情故事,讓移民官相信你們不是假結婚。

四、主申可以是配偶,孩子也能順帶獲批

很多人不知道這一點——其實你完全可以自己當主申請人,讓你的配偶做被擔保人!這樣你的身份反而更穩(wěn)定。而且啊,如果你們有未成年子女(包括繼子女),都可以打包一起申請,不需要另走流程。審批下來后,全家都能拿到PR,一步到位,省心多了。飛際處理這類案子特別熟,通常6-12個月就能下簽,期間會有專人跟蹤進度,隨時告訴你現在走到哪一步了。

五、即使未來離婚也不影響原有身份

我知道有些人擔心:“萬一以后感情變了怎么辦?”放心,一旦你的配偶通過團聚計劃獲得永居,就算之后兩人分開,他已經持有的身份不會被取消。當然如果是還在審核中就分手,那就要如實申報情況了。不過話說回來,誰都不希望走到那一步是不是?所以啊,與其糾結政策漏洞,不如踏踏實實地經營好這段跨國感情……畢竟,真正的幸福從來都不是靠包裝出來的?!?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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